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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动听的歌声——我所代理胜诉一起音乐著作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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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近日,我所肖海燕、李雪两位律师代理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某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属、侵权纠纷两案,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就涉案的17首歌曲,向原告支付两案提起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十万余元。

      2019年11月16日,某娱乐有限公司在成都五粮液金融城演艺中心举办了“杨千嬅MY BEAUTIFUL LIVE”世界巡回演唱会,该演唱会上使用了《大城小事》《可惜我是水瓶座》等17首歌曲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并且未支付相关著作权使用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按照正常的版权市场规范,演出组织方在演出前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申报曲目,并依照公示的使用费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方可合法使用歌曲。音著协为维护著作人人的合法权益,委托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对音著协的诉求给予了充分支持。

      在本案中,代理律师充分阐述了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性质及重要性、音著协收费标准及赔偿金额的的计算依据,经审理,原告权利人的经济赔偿诉求得到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的全额支持。本案判决结果的意义在于,对权利人赔偿要求的支持体现了作品应有的价值,只有权利人获得足够的赔偿才能有效震慑侵权行为的反复发生,才能有效制止恶意侵权的不良现象,才能鼓励激发权利人的创作热情,才能维护公平、合法的音乐作品使用秩序。

 

      我所知识产权业务中心概况

      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中心,是在律师事务所常规的分部门、分团队的管理模式下,设立的开创性、公司化运作、跨部门和团队、以业务为引导的新型组织,能够整合全所的力量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

      业务中心部门包括:法律维权部、专利代理部、商标版权代理部、专利流程部、检索信息部、涉外服务部、政府项目部、商务服务部等。

      团队成员中既有专业律师,又有专业专利代理师、商标版权代理人、技术经纪人、项目顾问等,其中共有二十余名律师同时也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可为客户提供更有深度的“注册申请”+“战略制定”+“挖掘布局”+“交易许可”+“政府扶持”+“ 诉讼维权”+“ 贯标认证”全过程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