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新闻动态 法律研究 党建兴所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法律研究

当购房者权遭遇抵押权人

2020-11-27 浏览次数:4

2015年8月27日,陶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总价128万元购买位于成都市南湖国际社区商品房一套,并于合同签订个当日支付了购房全款,2015年12月31日向开发商交付了购房契税、权证印花税、专项维修基金、土地证工本费等费用。2016年初陶女士接收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2017年初入住至今。

×

扫码分享

Copyright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